2020浙民终1047号外观专利侵权纠纷二审判决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民终1047号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至此一审、法院均支持了方东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在后外观专利评价报告不能作为不侵权抗辩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