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相信很多个人或企业都会通过网络公司建立自己的网站(笔者也有个人网站),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网站会被抛弃,对应的操作就是不再缴纳域名使用费。但如果以为不再缴费就万事大吉的话,那无疑将给自己埋下一颗“不定时炸弹”,笔者最近代理的一起著作权侵权案件也暴露此类问题的法律风险。
案情梗概:A公司从事智能家居设备销售代理业务,早在2011年就通过网络公司建设公司网站,每年也按期缴纳了域名使用费及主机费用(共计数百元),然而到了2021年A公司出于各种原因没有续交域名使用费,后续域名也从A公司名下注销,公司网站停止运营,后台亦无法登录。2021年底A公司收到多地法院应诉材料告知其涉及多起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索赔金额数十万元,输入A公司网站地址后,网站里充斥着各种影视作品俨然成为了电影网站。A公司负责人针对突来的诉讼开始有点莫名其妙同时也乐观的认为身正不怕影子斜,于是委托当地一家律所应诉,但没想到开过一次庭后案件败诉风险大大超出了预期,同时又陆续收到另外几个案件的应诉材料,此时A公司开始察觉此案已构成公司经营的巨大现实和潜在风险,于是A公司最终又找到了我们作为其代理方。
案件处理:此案案情看似不复杂,但经评估实际却存在诸多难点,1.原告取证时工信部域名备案主体仍然是A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备案主体应视为涉案网站的实际经营者;2.如何证明原告取证时涉案域名已经不再A公司名下 3.部分法院认为即使取证时涉案域名已经不再A公司名下,也不能证明A公司不是涉案网站的实际经营者,因此仍需承担侵权责任。针对上述难点,笔者作为代理律师于A公司、网络公司多次深入交流后,重新准备提交了十多份证据及取证申请,最终原告方主动撤诉,A公司暂时排除了法律风险。
风险提示:1.网站域名如不及时缴费,逾期一段时间将自动释放,存在被不法分子注册使用的风险。2.网站确属放弃,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网站备案,以免成为“背锅侠”。 3.如遇相关纠纷,不可盲目乐观需积极应诉,否则后患无穷。
方东律师、专利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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